行車安全
保持安全距離,用好“三秒鐘法則”,即與前車保持行駛三秒鐘以上的安全距離,這可通過心中默數 來實現。
當身體疲勞或氣候情況惡劣,如刮風、下雨、下雪、結冰、起霧時,其安全距離可從3秒行 駛距離增加到5秒以上行駛距離。
駕駛員及前排乘客應系安全帶,關注乘客、貨物動態,裝載貨物必須平穩、均衡、捆扎牢固。
不準在高速公路上試車、倒車、逆行、掉頭或穿越隔離帶。
最高設計時速低于70km/h的車輛不得上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行駛時速不得高于120km/h。
上路前應作好充分準備,配備警告標志、防霧燈,保持良好車況,切忌“帶病”行駛。
不能在超車道或行車道上停車。
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靠邊停在緊急停車道上,并在車后放置警告 標志,盡快通知管理部門。
請勿長期占用超車道行駛,不得從右邊超車。
行駛中忌急劇轉向和緊急制動。
集中精力,駕車時請勿閑談、吸煙、飲食或使用手機。
請勿在身體疲勞時繼續駕車。
超限車輛和運載危險品的車輛必須經交警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入高速公路,并按指定 路線、時間、車道、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